关于印发《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工作计划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:
现将《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工作计划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. 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工作计划
2.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(2022年度)
3.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表(2022年度)
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
2022年1月6日
附件1
2022年校外培训机构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工作计划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通过实施校外培训机构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机制,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监管方式变革,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,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环境,促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事业健康发展,特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抽查依据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和关于印发《关于推广“双随机”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》、《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南市教体办〔2017〕123号)等文件,开展抽查工作。
二、抽查对象
经市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(县(市、区)综合行政审批机构)审批,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且处于存续状态的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。
三、抽查内容
2021年重点抽查校外培训机构以下内容:
(一)贯彻教育方针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。
(二)贯彻落实国家“双减”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。
(三)实施法人治理情况。
(四)依法聘任和使用教职工情况。
(五)教育教学及管理情况。
(六)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。
(七)发布招生广告简章情况。
(八)校外培训机构与消费者合同签订情况。
(九)办学许可证事项。
(十)安全管理情况。
(十一)信息公开情况。
四、抽查时间
市教育体育局将于2022年7月开展1次随机抽查;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确定今年的抽查时间,但不得少于1次。
五、抽查方式
抽查依托“南充市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”工作平台,由系统按照设定的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。不得重复抽查。
六、抽查比例
接受抽查的对象不低于校外培训机构总量的3%。
七、结果应用
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按照市、县市区分级原则在政务网站上对外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同时抽查结果也将与学校的年检结论挂钩。
附件2
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(2021年度)
抽查计划编号 | 抽查计划名称 | 抽查类型 | 抽查比例 (数量) | 抽查事项 | 抽查对象范围 | 实施层级 | 抽查时间 |
2022001 | 校外培训机构 | 定向 | 1% |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|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| 市、县(市、区) | 2022年7月 |
备注:1.上述为示例,请参照填写。 2. 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,抽查结束时间在11月底以前。 3. 编制时请依据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。 |
附件3
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表(2021年度)
抽查计划编号 | 任务 名称 | 抽查类型 | 抽查对象 | 发起 部门 | 参与 部门 | 抽查比例(数量) | 检查方式 | 实施层级 | 起止时间 | 抽查事项 |
2022001 | 校外培训机构抽查 | 定向 |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| 市教育体育局 | 市民政局、市应急管理局、市市场监管局 | 3% | 现场检查 | 市、县(市、区) | 2022年7-9月 | 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|
备注:1.上述为示例,请参照填写。 2. 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,抽查结束时间在11月底以前。 3. 各部门主动发起的联合抽查计划不得少于一次。 4..编制时请依据《南充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(第一版)》。 |